庇护
庇护和其他人道主义项目
美国长期以来一直为因各种原因而无法返回祖国的人提供各种形式的人道主义保护,包括难民以及人口贩卖和家庭暴力犯罪的受害者。由于这些项目的可用性和管理政策可能会随着国外战争和危机、美国政治潮流的转变或法院裁决的变化波动而变得非常不稳定,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联系我们的团队,以获取有关这些项目或因时事而可能出现的任何新项目的最新信息。
庇护
庇护是为那些因种族、宗教、国籍、特定社会群体成员身份或政治观点而遭受迫害或担心遭受迫害的非公民提供的一种保护形式。庇护申请可以主动提交,也可以作为免遭驱逐出境的抗辩理由,您在美国境内的配偶和子女作为受抚养人可以被纳入申请。
美国的庇护法历史悠久,拥有大量法律先例来裁定申请结果。与熟知该法律并能助你构建有力申请案的法律顾问合作至关重要。如需咨询,请即刻联系我们办公室。
DACA(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计划)
DACA是“童年抵美者暂缓遣返计划”(Deferred Action for Childhood Arrivals)的英文缩写,这一政策为约 80 万在孩童时期非法进入美国的年轻人(即所谓的 “追梦人”)提供保护和福利。该计划并未给予他们正式合法身份,也没有为他们开辟获得公民身份的途径,但允许他们申请驾照、社会安全号码、工作许可,在某些情况下,还能申请国际旅行授权。
申请DACA的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截至2012年6月15日未满31岁;在16岁之前来到美国;自2007年6月15日至今持续居住在美国;并且目前在校就读、已高中毕业、获得普通教育发展证书(GED),或已从海岸警卫队或军队光荣退役。如需了解该项目福利的最新信息,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
U签证——犯罪受害者签证
U签证是一种非移民签证,允许非公民犯罪受害者及其某些符合条件的家庭成员在美国生活和工作,时间最长可达四年,某些情况下可延期。持 U 签证者在拥有 U 类非移民身份三年后,有资格申请将身份调整为合法永久居民(绿卡)。成为合法永久居民五年后,有资格申请美国公民身份。
如果非公民因成为某些犯罪活动的受害者而遭受严重的身体或精神虐待;掌握有关该犯罪活动的信息;已经、正在或可能对该犯罪活动的调查或起诉提供帮助;且该犯罪活动违反了美国法律或发生在美国境内,那么该非公民可能有资格获得 U 签证。
其他形式的保护
众多弱势群体非公民可获得多种形式的保护,其中包括遭受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亲属虐待的人(依据《反妇女暴力法》,即 VAWA)、人口贩卖的受害者(T 类非移民签证)、处于州少年法庭管辖范围内的特殊移民青少年,以及诸如强迫婚姻或女性生殖器切割等行为的某些受害者。除此之外,还有根据最新情况推出的新项目——如需了解与您具体情况相关的最新信息,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
在 Buda 律师事务所,我们不仅仅提供法律服务——我们建立基于信任、关怀和理解的关系。您的故事对我们至关重要,我们很荣幸能帮助您书写人生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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