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签证—移民类

The EB1 and EB2 visas are both employment-based immigrant visas that lead to permanent residency in the United States, but they cater to different groups of professionals and have distinct requirements.

EB1 Visa: Designed for individuals with extraordinary ability in their field, 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 or multinational executives and managers. Applicants must demonstrate significant achievements and recognition in their profession.

EB2 Visa: Intended for professionals with advanced degrees or those who possess exceptional abilities in their fields. This category often requires a job offer from a U.S. employer, although it can be waived through a National Interest Waiver (NIW) if the work is deemed to have substantial merit.

Read this section further to understand more about the eligibility criteria and related certification (PERM).

EB1职业移民包括三个不同的类别,每个类别有不同的资格标准,具体如下:

如何证明自己具有“杰出能力”?

成功的EB1A申请者应具备在艺术、商业、科学、体育或教育领域的高水平经验。申请人需要提供三到六封推荐信,推荐信应由熟悉其工作领域的专业人士撰写,特别强调其对领域的原创贡献。

申请人还应提供以下至少三项证明材料:

我们的专业团队拥有丰富的成功经验,擅长评估潜在的EB-1A申请可能性。并致力于与客户携手合作,将扎实的工作成果转化为获批的申请。

EB1 – 面向高成就专业人士的职业移民签证

EB1 移民类别适用于各个学科领域内的高成就专业人士。此类签证的主要优势在于,成功申请人的永久居留权可较快获得处理,且在某些情况下不依赖于特定的工作邀请。

EB1 类别包括以下三个群体:

EB1A: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

EB1B:杰出的教授和研究人员。

EB1C:跨国公司高管或经理人。

A) 杰出能力: 在科学、艺术、教育、商业或体育领域具有杰出能力的人士不需要工作邀请,可以自行申请。该类别的永久居留权仅适用于在各自领域中处于顶尖水平的一小部分人。

对于商业人士、科学家、教育工作者和运动员而言,该类别与 O-1 签证类似,因为“杰出能力”的法律标准及所需证明文件与 EB1A 类别大体相同。然而,为了符合该移民类别的资格,申请人必须证明其来美后将继续在其专业领域工作。我们的律所可以帮助客户制定详尽的商业计划或未来工作计划,以满足此要求。

B) 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 此类别适用于具有三年教学或研究经验的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员。申请人需获得美国研究或教学机构的终身教职职位的工作邀请。如果申请人在私人雇主的研究机构工作,该机构必须至少雇佣三名全职研究人员。

此类别所需的证据与 EB1A 类别有很大重叠,因此,符合 EB1B 标准但缺乏工作邀请的教授和研究人员,可在我们的协助下选择申请 EB1A 类别。

C) 跨国高管或经理: 此类别适用于海外公司的管理人员或高层管理人员,他们计划来美国的子公司或关联公司担任永久职位。申请人需要在调往美国之前的三年内,至少有一年在海外关联公司担任管理或高管职务。此外,申请人的美国雇主公司必须已经成立至少一年。

如果申请人已获得 L-1A 非移民签证,通常也能符合 EB1C 的移民类别要求。我们的专业团队可以帮助您顺利完成申请过程。

成功的EB2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此外,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什么是“高级学位”?

如何证明“特殊才能”?

成功的EB2 申请人应具备在艺术、商业或科学领域的高水平经验。申请人需要提供三到六封推荐信,推荐信应由熟悉其工作领域的专业人士撰写,以描述其成就,特别强调其对该领域的原创贡献。

申请人还需提供以下至少三项证明材料:

我们的专业团队可帮助审核您的材料,并提供针对性的申请指导,以提高申请成功率。

什么是“国家利益豁免”,需要哪些证明材料?

国家利益豁免NIW使EB2申请人免于特定工作邀请的要求,也无需完成PERM劳工认证流程。

要获得国家利益豁免(NIW),申请人必须证明其工作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根据现行法律,这通常需要经过以下三个关键步骤的评估:

1.  拟议的工作必须具有实质性价值,并对国家的利益至关重要。

这一要素的重点不仅仅是申请人将要工作的领域,还包括其计划从事的具体工作及其对美国国家重要领域(包括但不限于商业、创业、科学、技术、文化、健康或教育)可能产生的重大影响。

申请人必须以清晰的方式展示他们在美国的计划事业,明确说明他们的工作将如何促进国家利益。 我们的团队在与客户合作开发他们在美国的职业计划描述方面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能够清晰地展示他们的工作为何符合国家利益。

2. 申请人必须具备推进拟议事业的良好条件

虽然第一要素强调拟从事工作的本身重要性,但第二要素则关注申请人及其执行拟从事工作的资格。 证明材料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来自您所在领域的专家以及美国政府机构或准政府实体的信件也会对您有很大帮助。 我们的专家团队将审查您可能获得的任何此类信件,或可以协助起草信件,供任何熟悉您工作的相关专业联系人签署。

3. 总体而言,豁免工作聘用书和劳工许可的前提是要符合美国国家利益。

如果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确认前两个条件已满足,官员必须判断申请人是否能够证明支持豁免的因素超过了支持工作邀请以及由此产生的劳动认证要求的因素。

我们的团队在论证这些观点并强调您在美国的未来工作如何超越PERM劳动认证过程对国家利益的贡献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

EB2 – 拥有高级学位或杰出才能的专业人士,以及国家利益豁免(NIW)选项:

EB2签证类别适用于持有高级学位(至少硕士学位或学士学位加上五年逐步晋升的工作经验)的专业人士,他们来美国从事需要此类资格的工作。 在科学、艺术或商业领域具有“杰出才能”的个人也可能符合此类别的资格。 证明“杰出才能”所需的证据与更严格的EB1“杰出才能”标准所需的证据类似,尽管这一类别不要求申请人位居该领域最顶尖的少数人,因此更广泛的专业人士也能达到这一标准。

这一类别通常需要劳动部认证(“PERM”),但如果能够证明申请人拟从事的工作符合美国的“国家利益”,则可以豁免这一要求。

自2005年10月以来,这一类别的移民签证可用性经历了大幅波动。 目前,中国和印度国籍的申请者面临着数年的积压,导致这些国籍的“绿卡”申请处理延迟。

寻求为外籍工人申请EB2或EB3类别永久居留的合格美国雇主,通常必须在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绿卡申请之前,从劳动部(DOL)获得永久劳动认证。 由于涉及两个独立的联邦机构且每个机构有复杂的规定,这使得相关案件处理特别具有挑战性。 因此,在整个过程中获得专业法律指导至关重要。

美国雇主必须首先进行诚意招聘,考虑所有符合最低资格要求的美国候选人来申请该职位。 为了获得劳工部的认证,从而使选定的外国工人有资格申请永久居留,雇主必须证明没有合格、能够、愿意并且可用的美国工人能够执行该工作,并且雇佣申请人不会对同类美国工人的工资和工作条件产生不利影响。 要完成PERM劳工认证过程,合格的美国雇主必须采取以下步骤:

在获得劳工部(DOL)的PERM认证后,美国雇主可以向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CIS)提交申请,以赞助外籍工人获得EB2和EB3类别的绿卡。

PERM项目适用于广泛的职位,尤其是那些符合专业资格要求的本科和研究生学位工作者。 我们的工作人员在处理DOL和USCIS的案件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确保遵守两套法规,并最大限度地提高您的成功机会。

虽然大多数EB2和EB3类别的绿卡申请需要PERM认证,但有一些例外情况,如下所述,允许申请人跳过DOL的认证过程,直接向USCIS提交申请:

  • PERM豁免 – 国家利益豁免(仅限EB2): 如果USCIS认定放弃工作邀请要求(因此也免除PERM劳工认证过程)符合国家利益,申请人可适用此豁免。这是一个有吸引力的类别,因为个人可以在没有美国雇主的情况下自行申请。 术语“符合国家利益”在USCIS法规中没有明确定义,但会依据先例案例法并结合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为了证明国家利益,申请人必须表明 (a) 拟从事工作的实质性价值和对国家利益的重要性。 (b) 申请人有能力承担此项工作;以及 (c) 综合考虑,放弃工作邀请和PERM劳动认证要求将对美国有利。 我们的专业团队已经帮助许多客户制定成功的论据,并提供有力的支持证据,解释他们在美国的计划工作为何符合“国家利益”,从而避免了PERM认证过程的要求,我们很乐意评估您的案例,以确定这是否是一个可行的选择。
  • PERM豁免 – 专业护士和物理治疗师子类别(“日程表A,第一组”):对于EB2和EB3申请人,如果您从事的职业被劳动部认定为短缺职位,可能有资格获得PERM认证过程的豁免。 请联系我们的办公室,看看您是否有资格申请这个快速通道类别。
  • PERM豁免 – 科学、艺术和表演艺术子类别(“日程表A,第二组”): 拥有科学、艺术或表演艺术方面卓越能力的EB2和EB3申请人,如果有雇主赞助,也可以绕过PERM认证流程以寻求永久居留。 赞助雇主需要满足两套规定(劳动部和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才能符合这一移民分类的资格。 在实践中,这一类别很少被使用,因为大多数能够证明“卓越能力”的个人,在我们专业团队的帮助下,可以符合[[EB1A]]类别的资格,该类别不需要工作邀请,并且通常处理时间更快。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果有特定的工作邀请,并且现有证据并不完全适合EB1A,这一类别可以为获得永久居留提供替代途径。

EB3 – 技术工人、专业人士和其他工人

EB3签证类别适用于拥有符合条件的美国工作邀请的工人,分为以下三类:需要两年培训或经验的技术工人、持有学士学位或其同等学历的专业人士,或能够从事不需要超过两年培训或经验的非技术工人的其他工人。 我们经验丰富的团队将帮助您确定是否符合该类别的资格。 该类别的工人需要PERM劳动认证,但如果您从事上述“日程A”职业之一,可能会被豁免。

EB4 – 宗教工作者和其他特殊移民

宗教工作者可能有资格根据EB4类别申请永久居留,该类别涵盖来美国从事全职有偿宗教工作的牧师和非牧师。 截至本文撰写时,该类别的可用性计划于2025年3月14日结束(“以日落时间为准”),但国会有可能延长该类别的有效期,正如以往所做的那样。请随时查看我们的网站或博客,获取最新进展。

EB5 – 投资者

EB5项目为投资者及其家庭提供了一条建立业务并为自己和家人获得绿卡的途径。有关此类别的更多详细信息,请访问我们的[[EB5]]页面或联系我们的办公室以获取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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