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务院终止广泛使用“第三国”领事处理:签证申请人和企业需知

202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美国国务院宣布对其签证面谈和领事预约政策进行重大调整,大幅限制签证申请人在其国籍国或合法居住国之外申请移民或非移民签证的能力。对于国际旅行者以及经常派遣高管、经理、投资者或专业员工出国的公司而言,这是一个重要的发展。我们的许多客户过去曾依赖第三国的领事馆,因其便利、等待时间较短或可避免本国积压。现在,这种选择将受到严格限制。


政策变化内容及生效时间

移民签证

  • 2025年8月28日,美国国务院发布了一项针对移民签证的名为“在申请人居住国进行审理”的政策。
  • 根据新规,2025111日起,国家签证中心将根据申请人的居住地(即他们实际生活的地方)在相应的领事区安排移民签证面谈,或者,应申请人要求,在其国籍国安排。
  • 存在有限的例外情况。例如,对于居住在美国暂停常规移民签证处理的国家的申请人,必须按照政策规定前往“指定的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非移民签证

  • 202596,美国国务院针对非移民签证发布了并行政策,名为“在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居住国进行审理”。该政策自该日期起立即生效
  • 根据此项变更,非移民签证申请人必须在其国籍国或居住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预约签证面谈。
  • 同样,存在有限的例外情况。对于美国未开展常规非移民签证业务的国家的国民,除非其居住在其他地方,否则必须在指定的领事馆申请。基于居住地申请的申请人必须能够证明其居住身份。

对申请人的影响

这些变化限制了许多美国签证申请人先前拥有的选择。以下是申请人可能受到影响的几个方面:

  1. 灵活性丧失/旅行计划受限
    许多申请人,尤其是临时居住在国外的申请人(如学生、外派人员、商务旅行者),过去常常为了方便、更短的等待时间或更便捷的旅行安排,在第三国(非国籍国/居住国)预约面谈。对于大多数新申请,该选项现在将基本不可用。
  2. 预约等待时间可能增加
    如果您的国籍国或居住国存在案件积压,其预约可用性可能比您过去使用或偏好的第三国领事馆要慢。因此,可能需要提前更早制定计划。
  3. 需要提供居住证明
    对于基于居住地(而非国籍)申请非移民签证的申请人,您需要证明您确实在申请国居住。这可能涉及相关文件(地址证明、移民身份、公用事业账单等)。
  4. 现有预约可能安全,但仍存在风险
    国务院表示,已按旧系统(即在第三国)预约的非移民签证面谈通常不会被取消。但是,如果您取消并试图根据新规重新预约,已支付的费用不予退款且不可转让。
  5. 有限的例外情况
    例外情况包括外交和公务签证(如A类、G类、北约签证等)、紧急或医疗人道主义案件,或当地签证处理暂停的情况。此外,对于一些美国领事服务未正常运行的“指定”领事馆,申请人可能会被指引至特定的大使馆/领事馆。

立法与监管背景——为何此时出台此政策?

从法律上讲,相关法规一直要求申请人在其居住国申请。然而,领事官员一直有权酌情接受第三国申请,并且在实践中许多官员也确实这样做了——特别是在COVID-19大流行期间及之后,当时申请人纷纷寻找等待时间较短的领事馆。

2025年8月和9月的公告反映了一项政策转变:国务院正在重申对现有法规的严格解读,减少领事馆的酌情权,并强调“国籍国”管辖原则。但并未通过新法律;这是一个内部政策决定。


企业客户应采取的措施:

  • 尽早规划: 公司应预估获得签证所需的更长的准备时间。鼓励员工尽可能提前申请。
  • 核查本国领事馆预约情况: 始终从员工国籍国或居住国的领事馆开始查询。
  • 准备居住证明: 对于在外派遣的员工,应尽早准备居住证明文件以避免延误。
  • 审查待处理预约: 如果您已经预约了第三国的面谈,在取消前请慎重权衡。
  • 关注例外情况: 对于来自签证业务暂停国家的员工,请查阅国务院指定的领事馆列表。

总结

美国国务院的这些政策转变,标志着对许多国际旅行者所依赖的灵活领事惯例的重大背离。对于拥有全球流动员工的企业来说,第三国领事处理的终结是一个尤为重大的变化。公司将需要调整其差旅和人员派遣策略,以适应更严格的领事管辖规则。提前规划和主动准备文件将是最大限度减少干扰的关键。 该政策对移民签证自2025年11月1日起生效,对非移民签证则立即生效,大多数申请人将无法再使用第三国进行签证面谈,除非他们符合特定的例外情况。申请人应重新评估其签证策略,更早规划,并准备文件以符合新规。